无效婚姻
(一)无效婚姻的原因
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
(二)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和请求权
有权向人民法院、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管理机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3年4月浙江自考高级英语课文翻译复习资料十二
11-262023年10月浙江自考《企业档案管理》串讲笔记(6)
06-272022年浙江自考英语(二)语法及翻译复习资料(8)
10-092023年4月浙江自考英语(二)串讲笔记:lesson10-13
02-10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复习资料十四
11-292023年浙江自考公共管理学串讲资料:公共管理学的产生
03-022024年4月浙江自考温病学复习资料:第八章
12-222022年浙江自考市政学复习笔记第十二章:城市经济管理
09-16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复习资料:华阳礁上补给忙
02-04自考辅导资料:2021年10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