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3年10月浙江自考传播学概论复习资料:魔弹论
08-30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高等数学(一)考试重点二
06-232023年10月浙江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二十九
04-182023年4月浙江自考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串讲资料(2)
11-092023年4月浙江自考环境心理学串讲笔记第八章
03-272023年浙江自考诊断学复习资料:名词解释
02-282022年浙江自考《合同法》第六章复习资料及解析
10-122023年4月浙江自考变态心理学复习笔记三十二
11-212022年浙江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四
08-292023年4月浙江自考审计学复习笔记:审计目标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