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3年10月浙江自考《英语(一)》复习笔记(16)
06-152023年4月浙江自考俄罗斯小说文体论复习资料七
11-26自考辅导资料:2019年10月《美学》知识点-审美发生的特殊标志
09-162023年4月浙江自考学前教育史复习笔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
12-062022年浙江自考网络营销与策划知识点汇总
07-27自考辅导资料:2019年10月《中国现代文学史》-30年代文学小说创作
09-242023年4月浙江自考西方经济学复习笔记:总需求决定理论的基本框架
11-102022年浙江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资料(4)
09-292022年浙江自考心理实验设计串讲资料第三章
10-202022年浙江自考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知识总结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