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自考复习资料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获取浙江自考更多信息。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只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有:
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合同法适用的合同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适用合同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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