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网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2年浙江自考《合同法》第二十二章复习资料及解析

时间:2022-10-11 16:20:2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以下自考复习资料均由浙江自考网整理并发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自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毕业、历年真题、常见问答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浙江自考网,获取浙江自考更多信息。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一、单选题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a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

  A.a委托人的名义b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B.a自己的名义b后果由行纪人承担

  C.a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b后果由约定的人承担

  D.a代理人的名义b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张三有旧冰箱一台闲置,遂委托某百货商店出售。张三与百货商店的法律关系属于( )。

  A.居间合同.

  B.委托合同.

  C.代理合同.

  D.行纪合同.

  二、多选题

  对于行纪合同,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行纪合同可以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

  B.行纪人行使介入权,仍有权获得报酬

  C.行纪人可以享有留置权

  D.行纪合同原则上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一、单选题.

  1.「答案」B

  「考点」行纪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选择B项,排除A、C、D项。

  2.「答案」D

  「考点」行纪合同

  「解析」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有以下特征:(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多选题

  「答案」ABC

  「考点」行纪合同

  「解析」(1)《合同法》第423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故A项正确。

  (2)《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故B项正确。

  (3)《合同法》第422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

  (4)行纪人是营业人,故D项错误。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报名提醒

【考试时间:4月12-13日】

浙江自考服务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

APP
下载

man
联系
微信
wxlogo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