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由招生单位在2月4日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照《安徽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办法》申请成绩复查。
安徽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查办法
为了提高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思想政治等2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查工作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具体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师范大学(评卷点)和技术公司共同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并组织实施。
二、成绩复查受理对象:对研考初试考试科目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
三、成绩复查科目范围:思想政治、管理类综合、英语一、英语二、俄、日、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教育学综合、心理学综合、历史学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基础、动物基础、计算机基础、法硕联考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23个统考科目;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四、成绩复查受理时间: 2月 4日-2月7日。
五、成绩复查受理地点: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
六、成绩复查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汇总后报安徽师范大学(评卷点)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查。
七、成绩复查结果:在受理成绩复查事项后,相关单位成立成绩复查工作领导组,组织专人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核查。复查中应遵循保密、慎重、严肃、细致的原则,反复核实。复查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八、成绩复查工作是研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9年空军在陕西招飞工作启动
02-182021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普通批最低投档分数线(第二次征集)
07-12关于2016年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情况的说明
01-30贵州省2022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09-082017年河南省军校招生体能测试地点
10-18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04-13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11-30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的通知
02-21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11-09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