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结合辽宁省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招考委决定,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将做部分调整。
一、调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
1.从2020年开始,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部分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调整到“艺术类本科批”。
2.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但不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二、调整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
1.从2022年开始,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
2.“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不变;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一考试。取消的省统一考试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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