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我院对在湖南省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考生给予了相应处理,并制作了《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现将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于2月3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和报名时所留移动电话号码,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电子送达系统一经开通,违规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电子送达系统开通日为送达日期。
二、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受理复核申请,考生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地址:hnksy@hneao.edu.cn),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
对以上告知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809030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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