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9〕2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完善成绩管理,规范成绩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转入的认定对象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读、具有我省户籍的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二、成绩转入的认定科目
1.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受理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转入成绩的认定。
2.凡申请外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的考生,其需认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应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名称一致,方可认定。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名称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3.凡申请成绩转入认定的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不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考生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三、成绩转入的认定办法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省成绩转入认定办法如下:
1.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使用原始分数与等级成绩(或标准分数与等级成绩)同时评定的,则依据其等级成绩进行认定。其合格(含)以上等级均认定为“合格”,不合格等级认定为“不合格”。
2.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其合格(含)以上等级均认定为“合格”,不合格等级认定为“不合格”。
3.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的,其合格成绩认定为“合格”,不合格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四、成绩转入的认定程序
1.考生在我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
2.通过普通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申请、填写、上传成绩证明资料等,并等待审核。
3.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成绩转入认定。
五、其他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0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2-10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查询打印方法
11-02福建省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05-13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工作29日开始
05-29关于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含对口招生)及专升本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09-29黑龙江省202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08-16浙江成考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二)
11-04江苏省202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11-09新疆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工作8月14日正式开始
08-16200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三批部分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