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规范〔2020〕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民宗委、公安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局、台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委员会统战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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