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 考生申请
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考生通过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
二、 复核内容
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
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反馈结果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0日后向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可到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领取。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办2023年寒假放假及假期工作安排
02-212022年4月广西自考专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计划
10-27201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课程名称和代码
07-282022年下半年辽宁自考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办理时间
03-03江西2022年4月自考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12江苏自考28956 20世纪欧美文学史考试大纲(高纲1749)
10-252016年1月东莞自考现场报名点安排表
12-3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
07-192016年4月福建自考成绩及毕业申请时间公告
02-01贵州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说明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