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延期举行珠海市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 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今年10月举行。 本次考生已缴纳的考试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开考安排,考生须重新报考并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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