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河北自考报名重要提示
为维护自学考试考生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凡网上申请办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的考生(含在籍考生和新生),均须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后方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1.已注册的考生(即在我省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考。
2.未注册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注册后方可报考。
3.考生考籍档案中基本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本次不予报考。
重要提示
1.自2019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所有在唐山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理论课报考“现场注册”期间,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所选报考点采集指静脉信息,过期不予补办。所有考生仅需采集一次,即可正常办理之后各项自学考试业务。入场考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考点各项信息验证才能入场考试。
3.消防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名称已经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改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5月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通知
03-22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03-23苏州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02-10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环节考核通知
02-212022年下半年上海财经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安排通知
07-11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2-22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10月自考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03-042022年上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