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有关内容,因疫情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0月21日-28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申请时至少提供1项可证明本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隔离证明等)。
经核实后,方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要求
考生需提供退费证明材料,包括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证明(照片或公告截图均可),并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whszsksbgs@wh.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1-5810202。
特别提醒:考生邮件发送退费证明材料后,务必电话告知我院,确认退费证明材料是否已收到。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1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2年上半年华师经管自考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11-28浙江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通知
12-28关于做好2020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09-132015年10月起河南调整自考毛邓三课程名称通知
01-03江苏省202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12-052021年10月浙江工商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
09-14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2016年下半年浙江自学考试在浙江师大顺利结束
07-23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公告
08-032016年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