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公告
为保障考生权益,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退费范围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2.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因个人原因或不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而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退费时间
2022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退费方式及证明材料
1.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考生自助服务系统”,点击“退费申请”,填写退费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可证明本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居住社区张贴的封控通知或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疾控中心或社区(村)、街道(乡镇)、所在学校(单位)等出具的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隔离证明等);可证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申请退费的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提交证明材料造假等情形,不予退费。
2.退费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考生,考务费将在审核结束后30天内按报考时原支付渠道退回。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2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广东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2016年版)
12-28山东大学2023年4月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及证书职业能力考核通知
02-18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及实践性环节报考通知
04-07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
02-22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通知
04-102022年10月福建自考本科土木工程专业计划
09-082022年4月广西自考专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计划
10-27201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课程名称和代码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