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17日、18日四天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1.考生4月5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2.考生须仔细阅读3月25日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3.考生须提前了解本人所在考点的考试与防疫相关要求。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离沪情况或外省来沪赴考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浙江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通知
12-282022年上半年华师经管自考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11-28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关于做好2020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09-132015年10月起河南调整自考毛邓三课程名称通知
01-03吉林2020年10月自考免考课程申请通知
05-29江苏省202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12-052021年10月浙江工商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
09-142016年下半年浙江自学考试在浙江师大顺利结束
07-23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公告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