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有关院校:
对口专科招生录取按正常程序运转后,部分院校尚有计划余额。根据2006年河南省录取工作安排,决定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口专科招生征求志愿的范围和要求:凡考试成绩达到所报科类原定分数线,目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所报科类与本次公布征求志愿的相关专业类别一致的考生,均可补报这次公布的学校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1—4个学校志愿并慎重选择是否同意院校调剂,每个学校志愿中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各学校志愿为平行关系,将按考生分数高低顺序投档。本次征求志愿各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办学情况等均与原公布的内容相同。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12日至15日8:00—18:00到原报名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征求志愿手续,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须在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鉴于对口专科招生学校征求志愿涉及专业门类及录取控制分数线较多,组织管理任务重,工作量大,为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补报征求志愿,特将原定于8月13日的截止时间顺延到8月15日。为此,务请各地招办、各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考生补报征求志愿。请各县(市、区)招办将征求志愿信息库上报所属省辖市招办。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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