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与中国人民大学协商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第1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不再接受新生注册以及在籍考生添加专业。
二、过渡期安排:2025年10月最后一次安排考试,2025年12月最后一次申办毕业。
三、自2026年起,该专业不再安排考试,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四、停考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继续有效,可转入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通用,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其他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五、务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时间安排,及时参加报考,尽早完成考试计划,逾期将无法再办理毕业。
另外,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不再接受新生注册以及在籍考生添加专业。
二、过渡期安排:2025年4月最后一次安排考试,2025年6月最后一次申报论文,2025年12月最后一次申办毕业,2026年3月最后一次申报学位。
三、自2026年起,该专业不再安排考试,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四、停考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转入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等课程。也可将考籍转出到有相应专业的其他省份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省份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五、务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时间安排,及时参加报考,尽早完成考试计划,逾期将无法再办理毕业。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根据专业发展实际情况,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文件第二十二条“省级考委可根据当地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专业停考”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京考自考〔2021〕16号)的规定,与中国人民大学协商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第1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本科)。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考试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册。
二、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下半年为停考过渡期,期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
三、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所有课程考试。2023年12月,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报该专业毕业论文;2024年6月,符合本科毕业条件且成功申请毕业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2024年9月,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的学士学位。
四、专业停考后,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参加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也可将考籍转出到有相应专业的其他省市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广西2023年退役军人高职单招征集计划信息表
05-18关于举行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公告
02-1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03-24安徽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和
05-09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02-20河南省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审核合格名单
10-19河南省关于做好2018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0-122009年上半年剑桥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将于3月28日举行
11-222018年辽宁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报考指南
02-02广西2021年高职扩招报考指南(灵活就业人员)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