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中所认定的第二批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
2021年4月27日
准考证号 |
课程名称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21330047250085 |
英语 |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的行为 |
第六条、第九条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21330065210245 |
英语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21330065210215 |
英语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03-24安徽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和
05-09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02-20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查询打印方法
11-02关于举行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公告
02-14广西2023年退役军人高职单招征集计划信息表
05-18河南省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审核合格名单
10-19河南省关于做好2018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0-122007年河南省中招考试报名信息标准
11-242018年辽宁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报考指南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