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与公司形式变更
第一节 公司合并
一、公司合并的定义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二、公司合并的方式
我国公司法采取了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并吞合并或存续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公司吸纳其他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随之消灭;
所谓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在公司合并时,原先公司同时归于消灭,共同联合创立一个新公司。
第二节、公司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定义
公司的分立,是指被分立公司依法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公司的行为。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3年4月浙江自考外国新闻事业史复习笔记:报刊、通讯社的国际传播
12-31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复习资料第九章
01-05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复习笔记:简答题第九章
11-082023年4月浙江自考新闻学概论复习笔记:新闻学的形成与发展
12-092022年浙江自考西方经济学复习笔记(9-10章)
08-242022年浙江自考公共政策复习笔记第五章
09-192023年10月浙江自考《美学》复习资料:名词解释(3)
08-022022年浙江自考导游业务知识点总结:第七章
08-012023年10月浙江自考《英语(一)》复习笔记(15)
06-152023年10月浙江自考《行政组织理论》复习资料(7)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