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河北省专业开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调整市场营销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自2025年起负责所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参与命题和评卷、毕业审定,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等工作。
2.主考学校调整后,考生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3.申请从主考学校河北大学毕业的考生,需在2024年底前取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含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审核,获得毕业证书。逾期须从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
4.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上述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需按毕业主考学校的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 | 调整前主考学校 | 调整后主考学校 |
1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河北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2 | 120202 | 市场营销(本科) | 河北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 |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广西2022年自考办咨询电话
04-26成都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233次)自考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02-10四川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报考及撰写的通知
02-16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殊课程考试规定的通知
09-06浙江2022年自考办咨询电话
04-26山东大学2023年4月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及证书职业能力考核通知
02-18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应用型自考过程性考核报名通知
02-18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补领2021下半年自考 《投资学》专业毕业证及学位证通知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