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办理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跨省转出业务的公告
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跨省转出业务将于3月1日至5日进行。需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请在此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本人转出信息进行确认,并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办理转出手续。
根据自学考试考籍转考工作规定,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出。考生须先了解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的相关规定,避免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自学考试考籍转考咨询电话:0991-517201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5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办2023年寒假放假及假期工作安排
02-212022年4月广西自考专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计划
10-27201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课程名称和代码
07-282022年下半年辽宁自考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办理时间
03-03江西2022年4月自考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12江苏自考28956 20世纪欧美文学史考试大纲(高纲1749)
10-25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
07-192016年1月东莞自考现场报名点安排表
12-31贵州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说明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