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通知
为做好我院2021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2019年12月以后获得我院侦查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且已通过学位外语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的考生,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请于2021年11月1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注:学位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不收手写表)并在照片栏处粘贴1寸蓝底彩色照片,课程成绩顺序填写时课程成绩应与学籍卡上一致;主干课程栏填写:主干课程(1):侦查措施与策略;主干课程(2):经济犯罪侦查;主干课程(3) :审讯学。表内“毕业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和“拟授予学士学位门类”栏已经填写好,不用再填写。
2、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一份;
4、 学位外语合格证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通过2021年7月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
注: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在取得自考考籍(通过第一门统考课程的时间)后获取的,如果考生不是在我院参加的四、六级英语考试,还须提供本人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蓝底2寸纸质照片2张;
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请勿用力书写导致照片正面留下痕迹)
二、电子材料
1、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命名为姓名和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与纸质2寸照片同版,照片规格50KB以上高清图片);
2、按要求填写学位申请信息表并电子照片一起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学位申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jzkb414@163.com。
请将以上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材料清单,于11月19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学院自考办。
咨询电话:0830-2362641
四川警察学院
教务处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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