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社会型本科考生第221次毕业论文答辩及缴费的通知
各我校社会型自考考生:
为做好221次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本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相关规定
(一)缴费对象
1.已通过网上审核的拟参加本批次论文答辩的社会型考生(社会型考生为大自考考生)。
2.接受指导老师论文撰写指导,论文经指导老师同意定稿的考生。
(二)缴费要求
1.缴费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日。共6天。
2.缴费方式:使用谷歌浏览器输入进入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服务网;点击“论文答辩”,电脑登陆或微信扫描后进入缴费系统。
3.缴费标准:考生需缴纳论文答辩费450元(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后,请注意保管本人缴费电子票据信息)。
4.缴费成功但不参加本次答辩或者答辩不合格的考生,下次需要重新报名缴费。
二、答辩相关规定
(一)答辩资格
1.接受指导老师论文撰写指导,论文经指导老师同意定稿的考生。
2.论文答辩费用缴纳成功的社会型考生。
(二)答辩要求
1.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为线上答辩。
2.答辩时间:2022年3月中上旬进行。
3.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请各考生联系本人的指导老师,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答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上传开题报告、查重报告、论文定稿电子文档:
答辩结束后,使用谷歌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cs.jj24.net/,进入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服务网;点击“论文答辩”,电脑登陆或微信扫描后进入系统。将定稿的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开题报告、查重报告。不按此操作,或者上传文件不齐,将取消答辩成绩。最迟提交时间:2022年3月15日。
2.考生在2022年5月下旬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成绩。
3.已接受老师论文指导,不能参加此次论文答辩的考生必须向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材料申请推迟答辩(在QQ群里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的老师),经学院同意后,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答辩条件的方可参加下次答辩报名,并且不得更换指导老师和论文题目。
4.由本人自行原因放弃答辩的,下次答辩需要重新报名重新缴纳费用。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广东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2016年版)
12-28山东大学2023年4月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及证书职业能力考核通知
02-18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
02-22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及实践性环节报考通知
04-07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通知
04-102022年10月福建自考本科土木工程专业计划
09-082022年4月广西自考专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计划
10-27201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课程名称和代码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