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相关主考院校:
为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要求,本次变更仅限我省目前开考的部分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见附件)。
二、自2022年下半年考试起,考生须按照变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
三、2022年下半年及以后申请毕业的考生,全省统一按照变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书。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考生广泛宣传。
附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科专业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表

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2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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