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温馨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权限于4月10日开放。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迟到。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身份。
四、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赴考,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按考点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五、考试期间,考生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7年山东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02-012016年4月北京自考物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12-26成都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233次)自考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02-102022年4月天津自考本科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计划
1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办理外省市转考(考籍转出)登记的通知
03-09四川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报考及撰写的通知
02-162022年10月湖南自考本科农学专业计划
08-20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08-04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山西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