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营销与管理等专业的通知
一、停考专业

二、上述三个专业自2023年4月考试报名起不再接收新生报考,2026年起不再安排考试并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后,仍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已合格课程依然有效,可转至本市或其他省市正在开考的相近专业,具体使用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要求。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计划
11-10辽宁省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05-242022年上半年福建医科大学自考护理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11-26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04-21上海外国语大学2022年9月自考外省自学考试成绩转入通知
03-31山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10-242021年下半年辽宁自考外省转入考生信息查询和确认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09-26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通知
04-10重庆交通大学自考本科二学历2022年上半年校考课程报考通知
04-01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10月自考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