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停止接纳自学考试新闻学等四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决定从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120212T)、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560702)、物流管理(专科,630903)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3年至2024年安排上述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相应课程考试进度,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1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西华师范大学自考23.1次《口译与听力》课程缴费及考核通知
02-21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05-04北京市办理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
05-04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自考毕业论文终稿评分参考标准
05-04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12月自考省考课程考试延期通知
02-18江西2023年上半年自考实践考核、转考及免考安排
02-18中国传媒大学2022年自考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05-04四川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过程性考核考试通知
04-10江苏自考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考试大纲(高纲1729)
10-252022年10月江苏自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考试报名通知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