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的通知
校外教学点及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督导办《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和学位授予质量,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答辩要求如下:
一、范围
沈阳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
二、对象
1.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
2.2022年下半年(9月份)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要求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论文撰写要求详见学院官网(http://jxjyxy.syu.edu.cn/)“成人教育”栏目中“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格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论文撰写要求详见学院官网(http://jxjyxy.syu.edu.cn/)“自学考试”栏目中“沈阳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考核大纲及实施细则”。
2.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凡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以及2022年下半年(9月份)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须提供中国知网中的“本科论文PMLC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30%,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及申请学士学位。
3.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上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及查重报告电子版;毕业论文纸质材料等由校外教学点保存至毕业后三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上交毕业论文纸质材料、电子版及查重报告电子版。
4.校外教学点及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材料报送工作。我校将对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查重报告涂改、造假等不实行为,将不允许参加本次论文答辩或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如影响办理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后果自负!
沈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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