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公告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备教育部,决定停考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可于2023年继续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请关注“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届时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生本次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交退费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本次已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有效,下次报名无需重复注册,直接报考缴费即可。其他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因停考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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