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教考发〔2021〕78号)要求,现将我校承担的2023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设计)答辩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向贵中心汇报如下:
一、考核相关事项
1.报名信息
| 春季 | 秋季 |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4、5日 | 2023年9月9、10日 |
| 上午8:30—12:30 | 上午8:30—12:30 | |
| 下午13:00—17:00 | 下午13:00—17:00 | |
| 报名地点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小南楼二楼204教学科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8号) | |
2.考核信息
| 春季 | 秋季 | |
| 考核时间 | 2023年5月13日 | 2023年11月11日 |
| 8:30—16:00 | 8:30—16:00 | |
| 考核地点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8号)小南楼二楼201(小会议室) | |
二、考核环节考生报名需带一下:
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自考办成绩合格单,及论文撰写方向。如果他人代报,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考核环节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约定指导时间接受指导,完成论文修改、定稿。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以学校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7年山东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02-012016年4月北京自考物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12-26成都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233次)自考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02-102022年4月天津自考本科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计划
1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办理外省市转考(考籍转出)登记的通知
03-09四川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报考及撰写的通知
02-162022年10月湖南自考本科农学专业计划
08-20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08-04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山西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