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教考发〔2021〕78号)要求,现将我校承担的2023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设计)答辩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向贵中心汇报如下:
一、考核相关事项
1.报名信息
| 春季 | 秋季 |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4、5日 | 2023年9月9、10日 |
| 上午8:30—12:30 | 上午8:30—12:30 | |
| 下午13:00—17:00 | 下午13:00—17:00 | |
| 报名地点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小南楼二楼204教学科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8号) | |
2.考核信息
| 春季 | 秋季 | |
| 考核时间 | 2023年5月13日 | 2023年11月11日 |
| 8:30—16:00 | 8:30—16:00 | |
| 考核地点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8号)小南楼二楼201(小会议室) | |
二、考核环节考生报名需带一下:
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自考办成绩合格单,及论文撰写方向。如果他人代报,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考核环节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约定指导时间接受指导,完成论文修改、定稿。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以学校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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