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程序和要求
1.社会考生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助学班的考生向所属主考学校提出毕业申请。考生应在12月5日到15日(非双休日)前到相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齐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3.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时,必须规范采集(提交)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电子注册图像文件。采集(提交)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要真实有效,符合电子注册图像要求。因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问题而造成无法办理毕业的,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
1.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需要更正的,必须在毕业办理前提出更正申请,并附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已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须提供经省自考办签批的免考审批表。
3.申请毕业的考生材料(含电子图像)由各单位统一受理,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毕业生申报材料上报到省考试局自考办,电子图像数据请通过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7日-20日,逾期不上报材料或不上传电子图像的,不予受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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