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0日-11日顺利结束。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考风考纪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考生违规、违纪。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53名违规考生予以处理。现将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认定规定和拟处理决定进行公告,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拟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院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551-63609520;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26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7年山东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02-01成都大学关于2023年上半年(233次)自考应用型专业新生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的通知
02-102016年4月北京自考物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12-262022年4月天津自考本科航空维修工程管理专业计划
11-23四川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报考及撰写的通知
02-162022年10月湖南自考本科农学专业计划
08-20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办理外省市转考(考籍转出)登记的通知
03-09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08-04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2022年10月四川自考本科工商管理专业计划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