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每年安排二次考核的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等),在每年1月、7月报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其他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的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报名。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3、自考本科专业中加考课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相应专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负责考核。
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5月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通知
03-22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03-23苏州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02-10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环节考核通知
02-212022年下半年上海财经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安排通知
07-11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2-22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10月自考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03-042022年上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