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决定停考义务教育专业。现将《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应在报考前通过门户网站、平面媒体或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布有关文件,告知考生从2015年7月1日起,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业代码B040125),调整NTET课程(课程代码09287)等重要事项。同时,我委将根据该专业考生的毕业情况,适时发布具体的专业和课程顶替方案。
请各单位结合本考区、考点的实际情况,做好解释和指导工作,确保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平稳过渡。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