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条件的批复》要求,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条件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北京市户籍。
证明为《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证明为《北京市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港澳(地区)居民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在京工作相关证明。
二、相关说明
1. 以上证件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2. 已经注册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继续报考。
3. 新生注册、现场确认和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当期报考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后信息
02-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成人高考咨询电话
11-04山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10-24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10月自考考位设置限制方案
03-02甘肃2022年自考办咨询电话
04-25复旦大学自考毕业生领取2022年上及历届毕业证书的通知
03-012018年9月浙江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社会考生报名点
07-212022年4月河南自考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计划
09-30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暑假集训圆满结束
07-23广东省关于停考自考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