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条件的批复》要求,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条件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北京市户籍。
证明为《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证明为《北京市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港澳(地区)居民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在京工作相关证明。
二、相关说明
1. 以上证件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2. 已经注册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继续报考。
3. 新生注册、现场确认和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当期报考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计划
11-10辽宁省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05-24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04-212022年上半年福建医科大学自考护理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11-26上海外国语大学2022年9月自考外省自学考试成绩转入通知
03-31山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10-242021年下半年辽宁自考外省转入考生信息查询和确认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09-26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10月自考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03-04重庆交通大学自考本科二学历2022年上半年校考课程报考通知
04-01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通知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