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教学点、考生: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我院经研究决定修改《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在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一条:毕业论文成绩为中等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以上增加条款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4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5月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通知
03-22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03-23苏州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02-10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环节考核通知
02-212022年下半年上海财经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安排通知
07-11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2-22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10月自考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03-042022年上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