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17日顺利结束,绝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考生违纪作弊。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院将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送达违规告知书,告知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和依据。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查收。
考生若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自本公告发布或者考生收到我院发送的考生违规事项告知短信之日起3日内,向市(州)教育考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的,我院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没有查看本公告或者没有收到我院短信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809030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5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办2023年寒假放假及假期工作安排
02-212022年4月广西自考专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计划
10-272019年浙江省自学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课程名称和代码
07-282022年下半年辽宁自考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办理时间
03-03江西2022年4月自考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12江苏自考28956 20世纪欧美文学史考试大纲(高纲1749)
10-25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
07-192016年1月东莞自考现场报名点安排表
12-31贵州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说明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