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审定已经完成,请2021年12月申报自考毕业的考生按下表所示,前往所在地区考试机构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前来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配合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及各区县市考试中心、自考办)的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绿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1.领取时间:3月16日,9:00-11:30,13:30-16:00(各区县市考生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自考办)
2.领取地点:宁波市教育考试院一楼接待室(各区县市考生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自考办)
3.领取凭证:考生本人身份证。
4.领取流程:
(1)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后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室大厅
(2)出示身份证,并告知自考专业;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受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签名栏内签"***(受托人姓名)代" ;
(3)领取材料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材料袋内装有自考毕业证书、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毕业申报时上交的各项材料等);
(4)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取出,装在信封内,考生在信封上签名,考试机构加盖密封章后考生不得自行拆封,由考生本人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
注意:以上材料原件遗失不补,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特别提醒:通过助学单位集体申报毕业的,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统一下发,不在考试机构领取。

各区(县、市)考生的领取时间等相关事项请联系相应县市区考试中心(自考办)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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