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科)
专业代码:670102K
主考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学分要求:70学分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开考
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序号 |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备注 |
1 | 09277 |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 6 | 理论 | |
2 | 12339 | 幼儿园教育基础 | 5 | 理论 | |
3 | 12340 | 学前儿童发展 | 5 | 理论 | |
4 | 12344 |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 4 | 理论 | |
5 | 12349 | 幼儿教师实习指导 | 6 | 实践考核 | |
6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理论 | |
7 | 30001 | 学前儿童保育学 | 4 | 理论 | |
8 | 30002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 5 | 理论 | |
9 | 30003 | 学前儿童游戏指导 | 5 | 理论 | |
10 | 99999 | 选考组课程 | 0 | 理论 | 选考学分不得低于26学分,课程门数不少于6门。 |
备注:
1、凡通过(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6)“哲学”、(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12656)课程考试;
2、本专业专科要求选考不低于26学分,课程门数不少于6门。2016年前已取旧计划00018、00019、00413、00414、03706、04729、00388、00389、00392、00393、00396、00857、00397、00858课程合格成绩的均可顶替新计划选考课程。
本网公布的计划仅供参考,具体以省自考委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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