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已认真阅读《贵州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已知晓疫情防控有关内容,能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二、本人考前已进行了连续 7天的健康监测,已如实填写《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在考前7 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时,已及时就医,并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若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考试类别 | 准考证号码 | ||
考前7日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行动轨迹(请注明具体时间、地点或车次/航班) | 考前7日有否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 ||
体温记录(考试前7日) | |||
日 期 | 体 温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
月 日 |
本人承诺,根据防疫要求,本人自考试前7日每日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和体温测量登记表须在每场考试前交与监考人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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