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此次停考专业涉及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2个专升本层次专业和“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等3个专科层次专业。现将停考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在《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涉及的停考专业不再安排考试。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的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三、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主考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妥善处理此次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工作。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山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10-24甘肃2022年自考办咨询电话
04-25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10月自考考位设置限制方案
03-022018年9月浙江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社会考生报名点
07-21天津市2022年自考专业调整相关通知
05-042022年4月河南自考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计划
09-30复旦大学自考毕业生领取2022年上及历届毕业证书的通知
03-01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暑假集训圆满结束
07-23广东省关于停考自考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
03-07江苏省印发2023年4月自考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