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于4月16至17日举行,受疫情影响,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区考试延期举行。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要求,为做好延考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全国统一考试的年度考试科目全覆盖,原定下半年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科目安排不变,4月与10月重复的课程安排在10月22日至23日考试,具体场次安排以原10月课程安排为准。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10月考试计划详见附件。
二、4月考试已报考的考生,10月考试须重新报考课程,报考结束后,按实际报考科次,安排退费。
三、10月考试报考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nxjyks.cn/)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8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共20.05万考生参加
12-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5月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考核通知
03-22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考核及考核资格核验的通知
03-23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环节考核通知
02-21苏州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有关事项的通知
02-102022年上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11-26贵州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及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4-122022年下半年上海财经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导师安排通知
07-11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评审通知
02-22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