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自考网从河北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已经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鉴于湖北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须重新报考、缴费。
考生参加原定上半年考试已经缴纳的理论课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处理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2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16年江西自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12-31广东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2016年版)
12-282022年10月北京自考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计划
11-012019年下半年浙江自学考试转考的时间已确定
07-19齐鲁工业大学新增自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的通知
02-18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及实践性环节报考通知
04-072022年10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
08-18浙江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07-27南宁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及要求
03-142022年10月福建自考本科土木工程专业计划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