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嘉院学位〔2021〕3号)和《嘉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继教院发〔2021〕13号),经对2023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和学生本人申请,各专业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审,现将本届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结束后,相关材料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具体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为准。
公示期6月8日-6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所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嘉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73-83643002。
嘉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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